今天我们来聊聊产假多少天2020年新规定,以下6个关于产假多少天2020年新规定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母婴知识。
本文目录
女方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30天,共享受98+30=128天
男方护理假延长5天,共享受10+5=15天
上述规定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
法律依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
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
2020新规定广东省产假为178天。
产假假期说明:
1、【生育一胎】:正常产假98天+省条例规定奖励假80天=178天;
2、【生育二胎】:正常产假98天+省条例规定奖励假80天=178天;
3、【难产】:正常产假98天+奖励假80天+难产假30天=208天 ;
4、【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产假新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最长享受148天的产假;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怀孕期间女职工不得安排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国家规定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020年顺产产假98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法》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新修改的《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规定延长产假。将原条例规定的妇女产假128天,修改为生育一孩的产假为158天,二孩三孩为188天。这也就是说,新婚夫妇生育一个小孩的,女职工可以享受158天的产假,若是后续还生二胎和三胎的产假还会更长,可以休188天,差不多有7个月的时间,还是比较有诱惑力的。
一、国家规定产假多少天?
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产假待遇怎么发?
1、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2、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3、产假,生育津贴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4、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今天的内容先分享到这里了,读完本文《「产假多少天2020年新规定」产假多少天2020年新规定江苏省》之后,是否是您想找的答案呢?想要了解更多母婴知识,敬请关注木妈妈,您的关注是给小编最大的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