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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腊式性交」希腊式性交的事后措施

2024-05-16 21:32:21两性知识作者:53kaifa
今天我们来聊聊希腊式性交,以下6个关于希腊式性交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母婴知识。本文目录希腊式性交的事后措施老公喝醉!!什么是「拜占庭式的吻」怎样才能有效的避孕??古代社会对于同性恋的态度和现…

今天我们来聊聊希腊式性交,以下6个关于希腊式性交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母婴知识。

本文目录

  • 希腊式性交的事后措施
  • 老公喝醉!!
  • 什么是「拜占庭式的吻」
  • 怎样才能有效的避孕??
  • 古代社会对于同性恋的态度和现代社会有什么区别
  • 古罗马人为什么沉迷于性狂欢?丨历史八卦咨询处
  • 希腊式性交的事后措施

    1、有疼痛、出血等症状时应及时就诊,延误治疗是危险的。2、避免进行肛交的男性出现失禁,指轻者不能控制排气或排便紧迫感。重者病人无法感知直肠便意,不能控制排便,被认为是内括约肌多次受损造成。阴茎插入时会使括约肌被动收缩。不断插入收缩的内括约肌可产生累积损伤,导致直肠肛门处不能紧密闭合。

    老公喝醉!!

    有两种: 1.也许是直肠感染,受刺激太强.肛门撕裂.不要吃辣的食物.没什么大事,最近注意清洁就可以了.如果在大便时有血,就要马上去医院救治. 2.可能是不适应,第一次,就像处女一样.时间长了.也会接受这种性爱方式,但要注意卫生. 顺便简单介绍一下: "希腊式性交方式" 是一种比较奇特的性交方式,阴茎不是插入阴道,而是肛门,也就是俗称的"肛交"。之所以叫做"希腊式性交",是因为古希腊时期曾允许富人可以拥有男童作为"性玩伴",而采行的性交方式就是这种"肛交"方式。今天"肛交"多半是男同性恋者的性交方式,但是也有异性恋采取这种交欢方式,不过,因为肛门附近十分敏感,而粘膜容易受损感染艾滋病,所以必须特别谨慎,最好使用保险套. 欧洲有很多夫妻都在肛交.

    什么是「拜占庭式的吻」

    估计是舔菊吧,就像希腊式性交

    怎样才能有效的避孕??

    用希腊式性交

    古代社会对于同性恋的态度和现代社会有什么区别

    可以读一下这篇文章,李银河《性取向难道有对错之分》。不好搜,我粘过来。

    《性取向难道有对错之分》

    同性恋现象是在人类历史上、在各个文化当中普遍存在的一种基本行为模式,无论是在高度发达的工业社会,还是在茹毛饮血的原始部落;无论是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今天,还是在远古时代。

    在许多未开化与半开化的民族中,同性恋是一个彰明昭著的现象;有时它在当地的文化中,甚至占据着优越的地位,同性恋者因其特异性受到人们的尊敬和仰慕。

    在四千年以前,古埃及人把男性之间的性爱行为看作神圣的事情,传说中认为,霍禄士和塞特这两位大神有过这种行为。古埃及的后宫,每个女人都有一个亲密的同性朋友。古印度也有类似的情况。

    古代非洲北部的迦泰基人、希腊人的一部分祖先杜仑人、古代黑海以北的西先人,以及后来北欧的诺曼人的历史中,也都有关于同性恋现象的记载。

    根据记载,在古代的美索布达米亚,也有大量同性恋现象存在,并有许多男妓专门为同性恋者服务。在巴比伦的神庙,男妓聚集在特殊的妓院中,由教会实行监督,由主教负责管理。

    在一些伊斯兰国家,由于女性与世隔绝,不易接近,又不受教育,在社会中没有地位,导致了男性中同性恋现象的风行。有些国家还有成年人喜爱青春期前幼童的风习,认为他们的容貌可以同美丽的女孩媲美。

    拉丁美洲三大文明之一的玛雅文明,记载了青春期的同性恋现象,有专家认为,玛雅文明属于喜爱同性恋甚于异性恋的文明。玛雅的男孩在结婚之前,父母通常会给他安排一个男性玩伴 (男奴),以满足他的需求。玛雅人还认为,成人之间的同性恋是天性使然,难以改变,因而对同性恋采取了宽容的态度。

    同性恋历史中最引人注目的当然还是古希腊文明中的情形。在古希腊,成年男子常常同已经渡过青春期但尚未进入成熟期的少年发生热恋,尤其喜爱12岁到16岁之间的少年。在公元前6世纪到4世纪这200年间,希腊人把同性恋视为"高等教育"的一个分支,当一个少年接受完传统的基本教育之后,即被置于一个年长男子的羽翼之下,这成人被称为"爱者(lover)";少年被称为"被爱者(beloved)"。这个成年人通常三十出头,负责少年的道德与心智发展教育,以仁慈、理解、温暖及纯粹的爱对待少年,唯一的目的是为了培养这少年道德上的完美。在战争中,他们并肩作战;如果少年犯错,这成人要替少年受罚。少年长大成人后,或者结婚,或者成为另一个少年的保护人即"爱者"。

    在战场上,同性之爱也得到赞赏。在不少战役中,斯巴达的军队都因士兵的这种"同性之爱"而赢得了战争。柏拉图对此曾作过如下评论:"一小群彼此相爱的士兵并肩作战,可以击溃一支庞大的军队。每个士兵都不愿被他的'爱人'看到自己脱离队伍或丢下武器,他们宁可战死也不愿受此耻辱……在这种情况下,最差劲的懦夫受到爱神的鼓舞,也会表现出男人天赋的勇敢。"著名的底比斯圣军,就是全部由一对对彼此相爱的士兵组成的。他们转战33年,立下辉煌战绩,最后才被马其顿帝国亚力山大大帝所击溃。在最后一次战役中,300名圣军全部光荣战死或受到致命的创伤。

    雅典也盛行同性恋爱。史载雅典政治家阿西比亚德将军就是一个这样的传奇人物。他十七八岁时,成为当时雅典城内个子最高、长相最英俊的青年。无论他走到哪里,都有一大群男人追随。这些男人把他当作美丽的少女一样与他调情,向他求爱。他扮演荡妇的角色十分在行——奚落他的倾慕者,或与他们调情,把他们弄得十分尴尬。如果他心情好或是有利可图,他有时也给这些同性恋追随者一点点恩惠。于是他成为雅典青年心目中的偶像。

    总之,希腊人认为男性是近乎完美的造物,因而是更加理想的爱情对象。对于那些有文化修养、兴趣高雅的男人来说尤其如此,因为他们将精神上的投契作为爱情追求的一部分。尚未成熟的英俊少年比异性情侣更能燃起他们炽烈的感情之火,他们有着姑娘式的腼腆、精力旺盛、朝气蓬勃,男子汉的气质正处于含苞待放之时。这种爱远远超出了纯生理的范畴,成为一种高雅的、具有美学意义的情趣。柏拉图甚至认为,"神圣之爱"只存在于男人之间,只有男子之间的爱情才是情感的真正贵族与骑士形式。在他的著作中是这样赞扬男子之间的爱情的:"通过对男孩子的夜晚之爱,一个男子在起床之时开始看到美的真谛。"斯特拉顿则说:"12岁的男孩惹人喜爱;但是他长到13岁就变得更美了;14岁时少年的爱之花更加芬芳馥郁;而15岁更增添不少魅力;16岁则是尽善尽美的年纪。"

    此外,古希腊还允许同性恋男妓的存在,尤其在雅典更是如此,外国人可以长期包租男妓。尽管少年卷入卖淫父母要受惩罚,但真正被送上法庭的人极为少见。在公元6世纪时,罗马男人也常为漂亮少年付钱。当时在自由人中还有一种习俗,即为少爷配备一个同龄的奴隶少年,以满足他最初的性欲望。总之,从公元前6世纪早期到公元前4世纪早期,鸡奸整整盛行了两个世纪。

    在古希腊,不仅有男同性恋,当时女同性恋的风气亦很盛行,有些女同性恋者打扮成男性的模样,参加打仗和狩猎活动,同另一个女人结婚,两人像夫妻一样相处。据说女诗人萨福在莱斯波斯岛上建立了一个女子学校。她的诗名极盛,被誉为"第十缪斯"。她虽有丈夫子女,却一个接一个地爱上了她的学生,最后因遭到一位女恋人的拒绝,蹈海而死。另外,据说女同性恋的风气在罗马时代比古希腊时更为盛行。

    在封建时代的日本,公元10世纪,日本的佛教徒间有一种古希腊式的肛交传统;他们喜欢古希腊那种师徒关系,一个年长的僧人作为师傅和保护人,年轻的僧人则以爱和献身回报。常常有和尚与漂亮少年同居的事情发生。每个武士也都带着一个少年,经常为争夺少年而引起决斗。三岛由纪夫写道:"美少年体现了一个理想的形象——他实现了一种未吐露的爱情的理想。"到了17世纪,肛交的这种古典形式被成年人之间的同性恋所取代,后者在完全由男性演出的日本戏剧中表现得极为普遍。直到19世纪中叶,日本还有提供男妓的茶室。

    1687年日本作家Ihara Sikaku的作品《男性之爱镜》描写了一个男人对男女两性的感觉和在二者中权衡利弊的情景,诗中写道:"二者择一,要哪一个:一个在镜子前面自我欣赏的十一二岁的女孩,还是一个在刷牙的同样岁数的男孩?躺在一个拒绝你的妓女身旁,还是小心翼翼地与一个受痔疮之苦的卡布奇 (Kabuki) 男孩交欢?照顾一个身患肺病的妻子,还是养一个不断向你要钱的青年?在明亮的屋子里享用一个买来的男童戏子,还是接过一个要求你和她一起去死的陌生妓女的剃刀?"这首诗表明,在当时的日本,人们对同性恋与异性恋同等看待,只是把同性恋视为爱情中的一种,并无歧视。

    在18世纪的法国,路易十四时代,女性在一切方面占据突出地位。或许是出于对这一状况的反感,社会上层形成了一个男同性恋团体。这个团体的成员不同女性发生任何关系。它的成员中有许多是贵族,王子也卷入其中,惊动了路易十四,使得他不得不亲自过问此事。

    带有商业色彩的同性恋是19世纪卖淫现象的一个主要特征,特别是在英法两国。法国的男娼起步较早,在放弃了焚烧女巫的陋俗之后,有很长一段时间,这一风俗改变为焚烧同性恋者。但是到了1725年,人们的观念已改变了许多。拿破仑法典对同性恋的惩罚措施作了相当程度的放宽。到1806年,男同性恋和女同性恋即使不是司空见惯,至少已受到容忍。当时巴黎有数百名男妓,其中最有名气的一位名叫安德烈,其夜度资高达1800法郎,而当时一名技术工人的日薪仅有2至4法郎。

    在英国,法律对同性恋行为比较严厉。著名的王尔德案曾引起轩然大波。王尔德因同性恋倾向被判处两年徒刑。在1900年他辞世之后,他的书籍和剧作被禁,致使出版界和文艺界噤若寒蝉。在当时严厉的气氛中,就连蔼理士的科学著作也遭到查禁。

    20世纪初,德皇威廉二世时,德国同性恋人数很多,根据赫兹菲尔德的说法,当时柏林有2万名男妓 (一说6千人,一说2千人),因此法国人称同性恋为"德国病"。尽管德国当时关于同性恋的立法十分严厉,但只在涉及诱惑少年和引起公众舆论注意时才适用,而且只对无名百姓才适用。当时,民众中关于军队、行政、外交部门的高级官员中有同性恋者的传言愈演愈烈。柏林一家刊物甚至宣称,在最高层有个同性恋集团,形成了第二政府,蒙蔽皇帝。于是,揭露这一集团成为一种爱国行动。出版商哈顿发表了攻击同性恋的文章,引起全社会对同性恋者的围攻。有人证明王子也卷入了同性恋阴谋集团,并因此导致王子引退,朝野议论多年。当时,一般公众都能识别同性恋者,讥笑他们是"第175条的人"。这是指德国刑法典第175款而言,该款禁止男性同性恋行为。

    在世界上现存的一些部落文化中,有相当一部分允许同性恋活动。这一现象意义十分重大,它表明,对同性恋的压制并没有自然的依据,只是文化和时代的产物。

    在美国西北部的一些原始部落例如卡迪克部落中,人们把儿子当女儿养,让他们穿女孩服装,作女孩的事情,并只同女孩游戏。到了10岁至15岁时,就令其同有钱的男人结婚。 在澳大利亚西部的肯伯雷地区,男子成年后如果找不到女人,就同"少年妻子"一起生活。在澳大利亚南部,没有妻子的老人往往有一两个少年陪着过日子,老人忌妒地监视着他们,用他们作肛交对象。

    北非的斯旺人中普遍有男同性恋行为,显要的斯旺男子相互借用对方的儿子,公开谈论他们之间的男性性爱,就像讨论与女性的性爱一样毫无忌讳。已婚和未婚的男子都遵循习俗的要求进行同性恋活动。如果一个斯旺人不同其他男子发生性行为,就会被视为怪人。

    在太平洋西南部的马来西亚岛上的土著民中,年轻人通过手淫达到快感作为异性性交的替代是受到鼓励的。对于男性来说,同性恋关系得到社会赞同。在一生的某些时间,几乎每个男性都从事深度的同性恋活动。此类活动在社会中可以公开讨论,它被当作像手淫和婚内性交一样正常的事情。同性恋活动一般由前戏开始,其中包括相互的或单方面的手淫,以达到快感的肛交为其结尾。

    在萨比亚 (Sambia,Papua New Guinea) 文化中,男性要经历三个性阶段。首先,他们进行口对阴茎活动,是用口的一方,通过他人的精液获得成年男子的能力。随后,在他们积累了足够的精液之后,他们成为口交活动中用阴茎的一方。在发展的最后一个阶段,所有同性恋活动都停止,他们被社会承认为成年男子,娶妻生子,进入完全的异性恋阶段。这一文化中的仪式化的同性恋活动不是绝无仅有的,在马来人居住的地区,有50个以上类似的文化具有类似的仪式化活动,以保证儿童得到适当的性别培养。

    在西伯利亚东北部的一些部落中,常有一些男子作其他成年男子的妾。据推测,这种习俗的源起可能同男女性别比过高有关。

    在夏威夷岛国的一些人种中,同性恋现象也很普遍。

    在爱斯基摩人中,有些女性拒绝同男性结婚,自己却表现出男性的行为作风。

    在关于同性恋现象的调查当中,除了对单个国家和社会的研究之外,还有大量综合性研究。对135个社会中的120种文化的调查统计表明,48%的社会反对同性恋;8%忽视同性恋;27%接受同性恋;在其余17%的社会中,同性恋是符合传统的普遍大量实践。关于这些社会中参与同性恋活动人数在社会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有83%的社会,不到20%的人有同性恋活动;有15%的社会,20%-50%的男性有同性恋行为;另有3%的社会, 50%以上的男性有同性恋活动。福特和毕奇研究了既有的人类学文献,发现在76个原始部落中,有49个部落把同性恋视为正常行为,三分之二的部落认为青春期同性恋是正常的,可接受的。在亚马逊河流域的库柏、摩哈维、楚尼以及北美洲的其他一些地方,它以惯常行为的方式存在。在20世纪的世界上,有三分之二的社会似乎默认了同性恋活动。事实上,几乎找不到完全没有同性恋现象的社会。

    在我国四千年的历史中,正史和野史中都有关于同性恋现象的大量记载。同性恋在我国最早出现于何时?传说是始于黄帝。清代学者纪昀(晓岚)《阅微草堂笔记》卷12中说:"杂说称娈童始黄帝。"但是根据潘光旦先生的考据,认为这一记载不尽可靠,因为就连黄帝本人是否确有其人尚在探讨之中。

    另据考证,我国远在商代就有"比顽童"、"美男破产(老)、美女破居"之类的说法,更有脍炙人口的"余桃"(春秋)、"断袖"(汉代)、龙阳君(战国)、安陵君(战国)等历史人物和故事的记载。史载龙阳君为魏王"拂枕席";弥子瑕与卫灵公"分桃而食";汉哀帝与董贤共寝,董贤压住了皇帝的袖子,皇帝不忍惊醒他,"断袖而起"。后代于是以"龙阳""余桃""断袖"等语汇暗指同性恋现象。

    潘光旦先生遍查史书,考出"前汉一代几乎每个皇帝都有个把同性恋对象"这一史实。汉文帝宠幸邓通,赐给他开采铜山自铸钱币的权力,邓通因此富比王侯,成为中国历史上因"色"获益最多的男人。

    汉时宫人中还有女同性恋现象,她们乔装打扮,配为夫妇,同寝同食。当时陈皇后无子,命宫人着男子衣冠,打扮成男子模样,同她共寝。武帝得知此事后,大怒废后,责其为"女而男淫"。

    在汉以前,仅从史籍记载来看,"狎昵娈童"仅为君王贵族的特殊癖好,但到了魏晋南北朝,渐渐普及于士大夫及社会民众,并且公然形诸歌咏。"晋代和六朝是一个十分讲究品性的时代……各种品性之中,记载得最多的是姿容,是容仪,男子而亦讲究姿容,中外的历史里似乎只有两个时代,在西洋是希腊,在中国就是两晋男北朝了。"男子讲究姿容正是男子同性恋盛行的佐证。

    唐朝与五代史籍所载同性恋资料缺乏,因此有人认为,当时男色之风渐衰,但到宋朝又兴盛起来。男子公然为娼,聚集成风月作坊,招揽生意。到了宋徽宗时,不得不立法告捕:"男为娼,杖一百,告者赏钱五十贯",由此可见当时男娼的鼎盛。

    元代男色之风又衰,到明代又复盛,上有"宠狎年少俊秀小内臣"的正德皇帝,中有"昼非金 (男戏子) 不食、夜非金不寝"的大官,下有"溺于男宠、不问妍媸老少"的儒生。

    清代继明代男色极盛之后,情势并不见逊色。明清两代法律皆禁止官吏嫖妓狎娼,这可能是他们不得不寻找"替代性出路"的原因之一。当时士大夫所狎男色,多半是梨园中的戏子,到"相公堂子"中寻欢。相公堂子是清代中后期北京演剧业的组织,但由于达官贵人中盛行狎玩相公,许多男旦有此类同性性活动,以致有人将相公堂子视为男娼馆,认为它同妓馆几乎一样。

    清代盛行"私寓"制度,官吏富商畜养相公成风。这些大户人家买来眉清目秀的小男孩供主人赏玩,称"男风",小孩被称为"相公"或"象姑"。据潘光旦先生考证,"相公"的称呼原先只适用于男伶而演旦角的人,后来则成为男伶而同时是同性恋对象的人的一种称呼。再后,好事者认为"相公"之名不雅,又改为"象姑",声音相近,而义则更切。当时北京通行的一种近乎旅游指南性质的书,叫作《朝市丛载》,载有咏象姑车诗曰:"斜街曲巷趋香车,隐约雏伶貌似花,应怕路人争看杀,垂帘一幅子儿纱。"到清末及民国初年,才有伶人出而倡议废止所谓"私寓"的制度。潘光旦先生指出,在男女伶人不许同台演出的规矩之下,男人必须演旦角,女人必须演生角,因此,伶人这一职业便成为同性恋者和易装癖者最好的一个出路。

    中国历史上不少小说中都有对同性恋现象的描写,如《红楼梦》《金瓶梅》等,更有《品花宝鉴》一书,完全是以描写梨园界的同性恋为主题的。近代我国称同性恋风气为"男风",又称"南风",因为这一风气"闽广两越尤甚"。男同性恋者互称契哥契弟;女同性恋者则结拜金兰。高罗佩也注意到清代对同性恋宽容、对异性恋反而严厉的态度:"当时的社会规矩对这些关系的公开表现 (男人手拉手在街上走,戏剧表演中出现娈童等) 相当宽容,反而把异性恋严格限定在私人生活的范围内。"他的观察是引人注意的。

    有人对我国历史上各个朝代同性恋风气的兴与衰的看法与上述略有不同,这种观点认为,中国古代同性恋的存在状况是前后一致、无甚大起大落的,不能仅以古籍上对同性恋现象记载的多少来推测各朝代同性恋风气的兴衰。我们认为,用这种观点来推测明清以前的情况大致不错;但由于明清禁女娼而使社会上层人物中同性恋活动兴盛起来倒也是合乎逻辑的推理。因此情况很可能是这样的:在前几千年,同性恋活动状况大致平稳,到明清达到一个小小的高潮,而这个高潮是由政府的禁娼规定所导致的。

    由前引大量事实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同性恋现象是在人类社会中普遍存在的一种行为模式,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古罗马人为什么沉迷于性狂欢?丨历史八卦咨询处

    罗马讽刺诗人尤维纳利斯说:“如果没有找到男人,她们甚至会找一头驴子借以发泄……因为这些处于疯狂状态的女人是什么都干得出来的。”

    这句话不仅是在说女人,嘲讽的是整个罗马社会的“淫乱放纵”。

    信仰众多神灵的罗马人同时渴求狂欢的欲望,就像洪水一般势难遏制。罗马人腐蚀了他们的神。当所有的神祇都不再有新的借口来“牵头组织”狂欢时,他们便制造新的神祇。这个荒诞的循环,影响至今。

    接下来你将看到:

    ●狎妓,是罗马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内容

    ●祭祀神灵名义下的性狂欢

    ●罗马风气,天下不绝

    李书崇 / 文

    摘自《性文化史》,已获授权,有删减

    狎妓,是罗马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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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马人跟希腊人同属印欧种族,大约在公元前1000年左右他们从欧洲北部迁徙至意大利半岛,活动在罗马附近。

    公元前6世纪末,罗马人驱逐了埃特拉斯坎人,接管了这个已经发展起来的城市国家。这个骁勇善战的民族有一大特点,那就是非常天真,他们什么都信。所以有人说罗马的神祇比它的人口还多。

    而他们所信奉的各种各样的神祇,出身非常混乱,有来自埃及的,有来自希腊的,也有来自小亚细亚的,查起谱系来十分复杂。

    ●罗马神庙

    比如说,他们的生殖神公认为匹里亚柏斯,但他们把男性生殖器称作“Mutinus”,这“穆丁纽斯”后来又被当做男生殖神加以奉祀;他们放在爱神庙中祭祀的爱西斯,本为埃及的生殖女神,与此对应的应当是埃及太阳神奥赛里斯,然而不是,他们祭祀的是希腊化的奥赛里斯的转型——巴库斯。但罗马人不管这个,他们只要有个狂欢的理由就行。

    在当时,罗马城中差不多每条街上都建造女神庙;雄伟的男根到处耸立,抬眼可见。每逢祭祀生殖神,男男女女都裸体跑上大街,相互追逐嬉戏;男人以皮鞭追打裸体的女人们,女人们则故意躲避而实际上渴望被鞭打臀部,因为据说挨过鞭打的女人会有旺盛的生育能力。

    这种裸体追逐的游戏闹到后来,就会发展为疯狂的

    群交。

    即使在没有祭祀活动的日子里,罗马人仍然不断地受到来自环境的性刺激:公共浴室、理发店、面包房、旅店以及很多公共场所,表现性爱的雕塑、壁画、标志随处可见,琳琅满目。

    在多次禁止宗教卖淫均告失败的情况下,罗马官方只好宣布卖淫是合法的,但妓女必须在神圣的场所从事活动,并缴纳高额所得税。

    于是圣妓们纷纷离开了固定的神庙,转业到了民间——罗马是个思想非常自由的地方,有数不清的神明、宗教、偶像,也就有数不清的“神圣场所”,结果是政府的规定形同虚设,罗马妓业从此进入天高任鸟飞的空前繁荣期;狎妓,成为罗马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内容。

    ●古罗马妓院中的色情壁画

    祭祀神灵名义下的性狂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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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爱西斯一同受到祭祀的巴库斯,在罗马的“职称”是酒神。这位酒神的女信徒自称Bachantes,男信徒自称 Bachants。不可理解的是,酒神节一开始是在庆祝森林神的节日中举行。

    届时,信徒们头上顶着羊角和尖耳朵,屁股后面安着羊尾巴,赤身露体骑在驴子背上,满街乱跑,一边调笑,一边以阳具形状的容器喝酒;女人们则围绕在一辆装载硕大男根的车子周围,狂歌浪舞。游行之后就进入神庙,男女易装相戏,恣意性交。

    跟对待宗教卖淫一样,罗马官方对民间酒神节的禁止,也经历了拉锯式的对抗。在最严厉的一次镇压中甚至出现了流血事件。

    公元前3世纪,罗马统一了意大利。此时腓尼基人所建的迦太基(在今突尼斯)早已发展成为西地中海强国,与罗马相对峙。为了争夺海上控制权,罗马与迦太基之间爆发了三次大战,史称“布匿战争”。

    正当罗马军队在艰难地跟汉尼拔率领的迦太基人拼斗时,罗马政府发现,民间一直秘密地祭祀着从希腊传入的酒神巴库斯(Bachants)。这个在深夜里举行的巴库斯祭祀仪式,每月5次,每次都聚集男女纵情欢会,随意性交。

    这次秘密活动最终被曝光,是因为官方接到一名叫希斯帕拉的女子报告,她男友的继父为了侵占男友应得的遗产,怂恿男友夜里祭祀时扮作酒神巴库斯与自己的母亲性交。

    ●米开朗琪罗雕塑作品《酒神巴库斯》

    励精图治的罗马政府立即作出了严厉反应:公元前186年罗马元老院对酒神节事件展开了调查,跟着就处死了部分参与欢会的男子,逮捕了7000多名热衷群交的男女,勒令其余女人回家恪守妇道。与奥古斯都大帝有着密切关系的历史学家李维,在他的《罗马史》中详尽地记述了这件事情。

    更为有趣的是,甚至连罗马人的善良女神也卷入了

    色情活动!

    善良女神是位只属于女人的神,所以在她的庆典到来时,所有男人都必须从家里出去,把地方给女人腾出来。在这样一个没有男人的狂欢活动中,女人们疯狂地吃喝笑闹,开怀畅饮着掺有纯葡萄酒的混合饮料,大嚼牡蛎;在酒精和疯狂鼓乐的刺激下,女人们到午夜时已经不知道喝下了多少美酒,这时她们开始拼命扭动腰肢,一边旋转身体,一边狂呼生殖神的名字。

    到了难以控制性欲之时,女人们就在屋子里狂叫:“让男人们进来吧!如果情人在睡觉,那就披上外套快来这儿!如果他不在,让奴隶代替也行;如果奴隶也不在,那就上街随便找一个流浪汉吧!”

    可见,官方用镇压来改变民俗几乎是不可能的。

    毫无疑问,民间崇祀的巴库斯酒神节仪式,源于人类共有的性交崇拜和生殖崇拜。罗马政府对于酒神节祭祀活动的镇压,完全是一种政治行为。之后的历史很快就证明,罗马贵族及其掌权者,其实是最热衷于性乐的阶层。

    希斯帕拉所报告的未遂乱伦,是导致上述血腥镇压的起因。而不久之后,真正的乱伦在罗马权贵中就已成为不足为怪的事情了。

    比如罗马第五任皇帝尼禄,不仅跟他的胞妹上床,最后竟跟他的生母阿格里品娜发生性交——当然,这主要是阿格里品娜勾引的结果:她向儿子展示了她美丽的裸体;在尼禄担心这可能违法的犹豫中,阿格里品娜对他说:“你是皇帝,你就是法律!”终于使尼禄投入了她的怀中。

    ●罗马皇帝尼禄(Nero)的浴盆及希腊十字馆(Sala a Croce Greca)

    提比略皇帝是奥古斯都大帝的继任者,他那出身妓女的宠姬弗罗拉是个非常放荡的女人,经常在提比略的身上留下又抓又咬的伤痕,这已经足以让罗马人喜爱她了。后来,弗罗拉又将她的巨额遗产全部捐赠给了罗马市民。于是弗罗拉获得了罗马人献给她的一座神庙,神庙内供奉的是弗罗拉巨大的阴户模型,并从此以后每年都在4月26日到5月23日这段时间内,为她举行庆典以资纪念。

    庆典期间,妓女们活跃在街头,展示她们薄纱后面的迷人身段,男人们注意到,就连她们的胴体都是化了妆的!

    庆典达于高潮时,妓女们把一具鲜花簇拥着的巨大阳具,拖向弗罗拉神庙,让它去穿刺弗罗拉巨大的阴户。完成交媾仪式之后,放荡的罗马男女们便冲向圆形剧场狂欢,而妓女们此时则向男人们提供不要钱的“维纳斯的服务”。

    据塔西佗在《编年史》中说,这个实际上是纪念妓女的节日,被叫作

    罗马花节。

    罗马风气,天下不绝

    -+-

    此后,民间对酒神的崇祀活动,在欧洲从未中断。例如20个世纪之后,卢本斯(Peter Paul Rubens,1577年—1640年)在他杰出的画作《甘尔迈斯》中,就无所顾忌地描写了法兰德斯人的酒神节——甘尔迈斯。

    ●卢本斯(Peter Paul Rubens)画作《甘尔迈斯》

    所不同的是,法兰德斯人已经用不着在深夜偷偷摸摸地举行欢会,他们就在大白天,在野外,开怀畅饮,纵情笑闹,任由自己的血管为美酒怒张。他们疯狂地拥抱、接吻,肆无忌惮地性交。法国学者丹纳评价这幅名画:“在鲜艳洁白的裸体上面,在肉欲旺盛的血色上面,在毫无顾忌的放荡中间,尽量炫耀生活的富足,尽量发泄粗野的快乐……”

    显然,卢本斯并不是在杜撰故事,他描写的是先后饱受过勃艮第公国、日耳曼帝国和西班牙蹂躏,又经历了残酷的宗教战争之后,法兰德斯人终于获得了一个难得的休养生息的大好时期,于是他们原始的生命力复苏了,历史的记忆也被激活了,来自各方面的文化禁忌都失效了,一种更为健壮有力的“人”被凸现出来……这说明,酒神节的仪式从来就没有被人们遗忘过。

    17世纪,欧洲又开始盛行希腊罗马式的祭神仪式。这些活动中有一种似乎回归到了圣娼时代。

    在参与仪式活动的男女中,允许人们彼此亲吻身体的任何部位。在场的“魔鬼”们一旦提出要求,女人便有义务跟他们性交,不能拒绝。但“魔鬼”往往很坏,他们常常用淫具“把女人弄得大喊大叫”,因为那些玩具生殖器“就像骡子那玩意儿一样”,还“像鱼一样长着鳞片”,要么是“滚烫的”,要么是“冰凉的”……

    到17世纪末,还出现过由皇家组织的群交狂欢活动:菲利浦二世的亚当节。高贵绅士和美丽的命妇淑女们,夜夜都聚集在永不消散的宫廷夜宴上,争奇斗艳,优雅风流,而每次宴会都有个高潮,那就是随意地群交……

    酒神节狂欢所表达的性交崇拜和对群交历史的再现,一直深深地刺激着人类,以至那种历史的记忆在心灵上已成为抹杀不掉的痕迹。甚至直到眼下,澳大利亚人在圣诞节时仍可跳进国王十字街的喷水池中,在那里享受陌生男女相互亲吻、性交之乐。

    如果说,罗马政府对酒神节活动的镇压是出于政治考虑的话,那么,上古时期的中国同样是出于政治考虑,在力劝它的人民积极参与“仲春之会”——一种类似酒神节的“团体操”狂欢活动。

    有趣的是,罗马帝国没能堵住汹涌澎湃的酒神节活动,自己却被裹挟进去,醉得一塌糊涂,最终导致了帝国的灭亡。而古代中国历代王朝始终都领导着性游戏的潮流,常常开风气之先,上行下效,却能安邦治国,实现有效的社会控制。

    书名:《性文化简史》

    作者:李书崇

    出版方:北京斯坦威图书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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