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来聊聊哺乳期,以下6个关于哺乳期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母婴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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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规定的哺乳期是多久
1、法律规定的哺乳期是一年。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2、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二、女职工哺乳期工资发放标准是什么
女职工哺乳期工资发放标准,具体如下:
1、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2、六个半月哺乳假的工资按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若女职工生活困难,符合本市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困难补助。如女职工六个半月哺乳假期满后,确有困难,要求继续请假为婴儿哺乳的,各单位可根据生产和女职工的实际情况,哺乳假可酌情延长,但不得超过一年。
法律上明文规定,哺乳期是12个月,每天的哺乳时间是2次。
每一次减去来回路上所消耗的时间,有半个小时的时间可以给孩子进行喂奶,在来回的路上消耗的时间,也算作正常的上班时间,不会给本人进行克扣工资,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来选择,把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为一次,两次合在一次可以有更加充足的时间,哺乳期是12个月,婴儿到1岁的时候哺乳期就结束了。
哺乳期是指产后产妇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婴儿的时期。
哺乳期是哺乳动物生长发育所应当经历的重要阶段,妈妈开始哺乳到停止哺乳的这段时间,一般长约10个月至1年左右。产期是指女性生产后的90天,哺乳期是指女性生产后至其孩子满周岁期间。为了保护母婴健康,降低乳幼儿死亡率,国际上已将保护、促进和支持母婴喂养作为妇幼卫生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
哺乳期保健为指导母乳喂养与哺乳期卫生,包括母乳分泌量、影响乳汁分泌量的因素。而且产妇要注意喂养方法及乳房护理,乳母饮食、休息、睡眠、断乳等问题。
调养身体
乳母饮食,一定要不偏食,不挑食。粗粮、细粮、荤、素、瓜、果,都要乐意进食,这样才能提高乳汁质量,对婴儿生长发育有利。乳母饮食还应尽量少食刺激性食物,因为乳母吃了刺激性食物,会从乳汁中进入婴儿体内,影响婴儿健康。但进食少量调味品,如胡椒、酸醋等,还是可以的。
哺乳期的母亲应含有下列营养成分,牛奶每日一公斤,分6次喝。为了保证能摄取足够的维生素C,其中有2次必须将水果和蔬菜生吃,还有2次应食用桔子、葡萄柚、蕃茄、生卷心菜或浆果。为保证足够的维生素A,应该食用一种深绿叶蔬菜或淡黄叶蔬菜。
国家法定哺乳期为十二个月,也就是从婴儿出生之日起到满一周岁。
我国法律规定:
1.对哺乳期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能延长劳动时间,不能安排夜班劳动。
2.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宝宝需要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在没有特殊情况下,或者事先的合同中约定的情况下,作为雇佣方没有权利因为妇女处在哺乳期而解除产妇的雇佣合同。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4、《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十条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哺乳期的话是指产妇采用母乳喂养婴儿的这个时期,也就是说开始哺乳到停止哺乳的这段时间,通常就叫做哺乳期。
国家规定女职工的哺乳期是3个月到4个月,但哺乳期时间的长短存在着个体的差异性,通常可以根据个体的不同的情况来调整哺乳期的时间。哺乳期间一般来说女性不来月经也不进行排卵,但这不能作为避孕的有效的手段。
法律分析:哺乳期应为12个月,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至满1周岁。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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