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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二胎新政策2014」国家生二胎新政策2022奖励

2023-02-11 20:08:05生活百科作者:tonylate
今天我们来聊聊单独二胎新政策2014,以下6个关于单独二胎新政策2014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母婴知识。本文目录生二胎新政策2014天津市二孩政策是什么单独二胎可以享受生育保险政策宜宾市201…

今天我们来聊聊单独二胎新政策2014,以下6个关于单独二胎新政策2014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母婴知识。

本文目录

  • 生二胎新政策2014
  • 天津市二孩政策是什么
  • 单独二胎可以享受生育保险政策
  • 宜宾市2014年生二胎政策是什么?
  •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最新政策
  • 国家计划生育新政策
  • 生二胎新政策2014

    2013年11月份,国家通过“单独二胎”新政策,即夫妻双方有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可以单独生二胎。2014年开始,全国已有部分省市开放单独二胎政策。 其实生二胎新政策是在原本的二胎政策上进行的调整或补充,现在各个地区都渐渐开始推行适合自己区域的生二胎新政策。生二胎新政策主要体现在放宽生二胎的条件与申请生二胎的条件上。根据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第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1、二胎政策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2、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3、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4、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 5、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6、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7、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8、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9、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10、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11、一方连续从事矿井井下作业五年以上,已生育一个女孩,并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其他特殊情况的生育,在不突破人口与计划生育指标的前提下,由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具体办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在户籍制度改革和城市建设用地中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在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五年内,可继续享受本条例规定的适用于农村居民的生育政策。 根据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各地为实施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相应地制定了各实施条例,所以,目前在全国各地施行的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存在一定的差异。现在有19个省规定,在农村,如果第一胎是女孩,允许再生一个孩子。海南、云南、青海、宁夏、新疆5省区的农村,实行的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在西藏等部分人口较少的少数民族地区,允许生育两个以上的孩子。内蒙古自治区,汉族公民,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蒙古族公民,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子女。

    天津市二孩政策是什么

    天津市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 目前为止,2017年天津二胎新政策还未有新改变,仍以2016年天津二胎新政策为准。若有更改变化,届时会更新内容。 自2016年1月1日起,天津市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生育第二个子女不需要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全市统一实行一孩、二孩生育登记制度。天津市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有如下规定: 第十五条 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对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 第十六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胎: (一)两个子女中有子女经医学鉴定为病残儿,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只生育一个子女,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没有生育子女的。 第十七条 照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当向夫妻任意一方户籍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 天津单独二胎新政策2014 天津市单独二胎政策自2014年2月14日起正式实施。2014年天津单独二胎最新政策适用于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被批准生育二孩的夫妻需与生育第一个子女间隔4年以上。符合规定生育二孩的夫妻可以依法享受生育保险和产假。 天津二胎新政策明确,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居民,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含一方再婚,一方初婚),原有一个子女的; (三)婚后五年以上不孕(育),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夫妻双方均系归国华侨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回国或者回内地定居不满六年的; (五)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六)从外地迁入我市的少数民族居民,迁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并已怀孕的; (七)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

    单独二胎可以享受生育保险政策

    单独二胎可以享受生育保险政策   单独二胎”政策成为当下热门话题。   领取二胎待遇分两种情况   具有生育证生育二胎,因头胎没有报销,产假为98天,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   报销所需材料:个人医疗保险编号,《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出生医学证明》(包括两个孩子的)以上5个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诊断书,住院现金收据,出院治疗明细单及出院记录。   凡是符合政策允许生育二胎的,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在领取二胎待遇时,有两种情况需分别处理。一种是之前已有生育二胎的计划,没有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那男职工就不享受15天的护理津贴;女职工一胎和二胎待遇一致,即可领取98天的基础产假工资(难产、剖宫产在98天的基础上增加15天)和生育医疗费。   另一种情况是之前已办理独生子女手续,领取了一胎生育保险待遇,这种情况在领取二胎待遇时,需男职工退回15天的护理津贴;女职工在正常享受二胎待遇的同时,扣回60天产假的生育津贴,即只能领取38天产假的`生育津贴。   由于国家政策明确规定:只有符合晚育并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才能享受男职工护理假和女职工的60天奖励假。您现在是符合政策生育第二胎,而您在生育第一胎时不应领取护理津贴和奖励60天假,在您报销第二胎的相关待遇时,首先应退回男职工的护理津贴,其次在女职工报销时核减60天津贴。   如果夫妻决定生育二胎,在报销第一胎时,请在生育第一胎的诊断书上填写“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计划生二胎”,并签上你或你妻子的名字即可,可以照常报销98天的生育津贴。如果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生育第二胎时只能享受38天的生育津贴,第一胎多享受的60天独生子女奖励在报销二胎时扣减。   本市生育保险报销额度   根据文件规定,从参加女职工生育保险次日起,其女职工怀孕后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参保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的待遇有:   髴产前检查费定额报销800元。髵生育医疗费报销标准:顺产2200元、难产3000元、剖宫产4000元。髶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参保男职工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   女方晚育并办理了独生子女证,男方可享受护理假津贴(即15天护理假工资),护理假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按照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若男职工配偶为未就业人员,女方可领取生育医疗费。若女方参加了新农合或其他保险,新农合或其他保险会报销生育费用,社会保险生育基金就不再支付。如果女方没有参加支付生育费用的其他类型保险,需要男职工单位经办人员到单位社保注册地所在区医保办事处生育窗口领取《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申请表》,填写后并准备诊断书、住院现金收据,出院治疗明细单及出院记录,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女方失业证、出生证、独生子女光荣证和出生医学证明,以上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由单位在每月1-20日到单位社保注册地所在区医保办事处生育窗口办理报销,应在本年度内办理完。   “五险”在大连交的,去外地生育的可以在大连报销。需要提供的材料:个人医疗保险编号,《结婚证》、《生育证》、《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居民身份证》以上5个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诊断书,住院现金收据,出院治疗明细单及出院记录。   生育前的10个月正常缴纳生育险的可以报销,产假期间仍需缴纳生育保险,不缴纳生育保险的不再发放生育津贴。 更多相关文章: 1. 2015关于单独二胎遇冷的问题争议 2. 2015全面放开二胎之争 3. 海南单独二胎2015最新消息 4. 2014年各地单独二胎政策最新消息 5. 单独二孩上海遇冷,沪官员2015呼吁生二胎 6. 关于单独二胎政策的分析 7. 关于二胎放开的新政策最新消息 8. 2015关于单独二胎遇冷的问题争议 9. 2014山东单独二胎新政策最新动态 10. 全面放开二胎何时实现? ;

    宜宾市2014年生二胎政策是什么?

    宜宾市单独二胎最新政策来源于:四川省计生网上便民服务平台 2014年3月20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8次会议决定,将《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删去第十四条第三项、第四项、第八项,标志着四川省启动施行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政策(以下简称单独两孩政策)。根据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四川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内容如下:   一、准确把握政策界限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对独生子女的原则性界定,依据修改后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结合四川省工作实际,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单独家庭,可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夫妻一方是父母生育的唯一子女。   (二)夫妻一方是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其兄弟姐妹均在生育前死亡的。   (三)夫妻一方是父母合法收养或由依法设立的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的。   各地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形,应逐级请示,不得自行放宽或缩紧政策口径。   二、优化审批办证程序   严格执行本人申请、村(居)证明、乡镇(街道)审查上报、县(区、市)审批发证的工作程序。全面推行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网上预约,实现申请、核查、审批、发证全程网络化。对申请人需提供的结婚证、身份证(现役军人提供士兵证或军官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实行一次性告知,严禁随意增加审批程序和增加申请人提供资料等前置条件。从乡镇(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受理到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审核、批准,应在22个工作日办理完毕,其中,乡镇15个工作日(含5个工作日的公示时间),县级7个工作日。对申请人情况清楚的,乡镇(街道)计生机构不再作调查笔录。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对审批结果,用文件方式告之乡镇和申请人,不再下达"批准/不批准再生育决定书",对批准对象直接签发《生育证》,并通过网上、邮寄、直接发放等方式发(送)给申请人。《生育证》不规定有效年度,批准对象生育小孩后自动失效。市、县人口计生部门要对本地再生育审批程序和要求进行全面清理,凡与本通知不符合的,一律取消。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妇双方均为我省户籍,或女方是我省户籍的,原则上在女方户籍地申请办理再生育手续。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妇男方为我省户籍、女方为外省(区、市)户籍,且符合我省再生育政策的,经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委托,可在我省申请再生育,办理《生育证》。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妇,应当在领取《生育证》时退回和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从批准次月起,停止享受有关的奖励和优待,此前已经享受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不再退还。 单独二胎办证指南 打印办证指南 所需材料 收养证 符合夫妻一方是父母合法收养或由依法设立的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的情形,需提供法定机构出具的《收养证》复印件1份。 申请再生育审批表 对直接现场申请办理的,需先下载空白“申请再生育审批表”,打印并填写;对网上预约申请办理的,需在接到预约受理短信后,进入“预约查询”下载并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申请再生育审批表”。 身份证 需提供男女双方身份证(现役军人提供士兵证或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符合夫妻一方是父母生育的唯一子女的情形,可自愿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唯一子女证明 符合夫妻一方是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其兄弟姐妹均在生育前死亡的情形,需提供乡镇(街道)关于夫妻一方是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的证明1 份。 户口簿 男女双方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 结婚证 双方结婚证各1份。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最新政策

    四川省单独二胎政策自2014年3月20日正式开始实施。根据四川省单独二胎最新消息,四川省有三类单独家庭可以申请生育二孩,包括夫妻一方是父母生育的唯一子女、夫妻一方是父母合法收养或由依法设立的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等。

    一、可申请生育二孩的单独家庭:

    第一类单独家庭,即“夫妻一方是父母生育的唯一子女”的情形,这是四川省“单独两孩”政策主要人群。值得一提的是,父母即使有合法收养子女,也不影响该唯一亲生子女享受“单独两孩”政策。

    第二类单独家庭,为“夫妻一方是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其兄弟姐妹均在生育前死亡”的情形。这类单独家庭的界定,以死亡的兄弟姐妹是否有生育行为为标准。

    第三类单独家庭,为“夫妻一方是父母合法收养或由依法设立的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的情形。被养父母合法收养的子女,即使养父母有亲生子女,也可享受“单独两孩”政策。在福利机构长大的孩子,也可享受“单独两孩”政策。

    二、四川可以申请生育二孩的情况:

    1、病残儿。即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

    2、独生子女。即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3、残疾军人。即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伤残军人的。

    4、因公致残。即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

    5、生育能力。即农村人口中几个亲兄弟只有一个有生育能力的。

    6、独生女户。即盆周山区县和经设区的市批准的盆地内的山区乡(不含其行政区域内的平坝、丘陵、河谷地带)的农村人口中,缺乏劳动力的独生女户。

    7、高寒山区。即盆周山区县的边远高寒大山区的农村人口中的独生子女户。

    8、婚后不育。即婚后患不育症,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三、四川二孩认定标准:

    是否属于“二孩”以孩子出生日期为准,即3月20日出生后的符合条件的新生儿将被认定为二孩。

    3月20日起,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现孕夫妇(已孕未生),可按修改后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违法生育,将以修改后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时间,即2014年3月20日为时间界限。“单独两孩”家庭在2014年3月20日前生育二孩的,算违法生育,将按照《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四、四川省网上再生育审批程序:

    1、网上申请

    2、审核确认

    3、公示上报

    4、审批发证

    5、动态监测

    国家计划生育新政策

    重男轻女,一直都是这样

    今天的内容先分享到这里了,读完本文《「单独二胎新政策2014」国家生二胎新政策2022奖励》之后,是否是您想找的答案呢?想要了解更多母婴知识,敬请关注木妈妈,您的关注是给小编最大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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